劉軍寧:歐盟憲法:立憲與政體競爭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短文摘抄 點擊:
當1215年英國國王約翰與25位領主簽訂旨在分割君權的《大憲章》的時候,在中國,1215年成吉思汗滅金占領中都(今北京),忙于用武功建立中央集權帝國。
當1787年北美前殖民地的55位紳士冒著費城盛夏的酷暑達成了世界上最有生命力的憲法時,在中國,乾隆皇帝正忙于審查《四庫全書》、尋找詆毀清朝廷的字句,搭建文字獄。
當1946年日本人與美國占領軍共同制定日本的第一部民主和平憲法時,在中國,歷時八年的抵御外敵之戰(zhàn)剛剛結束,內戰(zhàn)又全面爆發(fā)。
當1949年德國為擺脫納粹集權統(tǒng)治的后患,制定了堵住納粹復辟的基本法時,中國的全能政體在消滅了一切抵抗者之后,勢不可擋,毛澤東發(fā)表“人民民主專政”,紅色專政政權從此建立。
當1958年,法國人為探索一條穩(wěn)定的憲政民主之路忙于制定第五共和國憲法時,中國人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大躍進”,隨之而來的便是帶來奪走數(shù)千萬性命“三年自然災害”。
當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俄國和其他東歐國家終于回歸民主之路制定了后冷戰(zhàn)時代第一部民主憲法時,中國的許多理論家們還在繼續(xù)總結蘇聯(lián)亡黨亡國的教訓,教訓之一就是蘇共修改了憲法中的霸王條款。
以往,中國幾乎錯過了關注人類歷史上所有重大立憲的機會,F(xiàn)在,新的機遇終于來臨。自2002年以來,105位歐盟代表面對美國的立憲者們當年面對的那些問題,制定出歐盟憲法草案。有史以來,破天荒,中國人終于第一次有機會冷靜地、認真地旁觀人類歷史上一次重大的立憲活動,來對這一重大立憲實踐進行實時的觀察和研究。就像觀看頂級體育賽事一樣,中國人終于有機會看到一次頂級的制憲實況。
人類文明的進步是不同的文明之間相互競爭的產(chǎn)物。而文明的步伐,與每個文明所采行的政治經(jīng)濟制度有著密切的關系。不同政治制度之間的競爭是人類文明得以發(fā)展的一個重要的動力。在這一競爭過程中,野蠻的、專橫的制度逐步被淘汰,文明的、自由的制度越來越普及。也正是通過一波波的民主化浪潮,憲政民主政體已經(jīng)在今天世界上的各種政體中牢牢地占據(jù)了主導地位,并對一切反自由反民主的政體構成了強大的壓力。
不同類型政體之間的競爭導致優(yōu)良政體的存續(xù)和不良政體的淘汰,如自由民主政體與皇權專制和極權專制政體之間的競爭;
相同類型的政體之間的競爭使得各自的政體在演進與試錯的過程中逐步得到改進,如議會制民主政體與總統(tǒng)制民主政體之間的競爭。今天世界上的政體競爭無外乎這兩大類型。人類政體演進到今日,幾乎任何政體都是通過立憲來確立的。因而觀察立憲也是觀察政體確立的最好途徑。
與西方多種多樣、競相爭艷的政體形式相比,數(shù)千年以來,中國的政體形式一脈相承,權力集中的大一統(tǒng)是其不變的政體主旋律。這就是君主專制。這種政體在歷朝歷代之間只有度的變化,沒有質的改變。中國的政體演進如此之慢,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數(shù)千年的時間內,中國及其周邊,沒有不同政體的參照物,有的都是專制程度略有不同的君主政體。當然,另一個原因是內部的實質性制度創(chuàng)新遭到絕對禁止。因而,君主政體與非君主政體之間的競爭無從發(fā)生。橫向與縱向的君主政體比比皆是,不同版本的君主政體之間的競爭把君主專制推到了極端,使之發(fā)展到了極致。
但是在十九世紀中期中國國門打開之后,國人第一次知道了世界上居然有不同于君主政體的其他政體類型。隨著其他政體參照物的幽靈出現(xiàn)在中國,隨著中國人通過書刊、口耳相傳和出洋考察,中國人增加了對其他政體的了解。君主專制政體的好日子終于一去不復返了。
可見,阻止政體變革的最好辦法,是禁錮關于其他政體參照物的知識、禁錮關于制度創(chuàng)新的討論。同理,推動政體競爭和引入優(yōu)良政體的最好辦法,就是鼓勵對制度創(chuàng)新的研究,充分了解其他的政體參照物。所以,推動中國政治制度的演進、通過政治競爭推動政治體制變革,有效的途徑之一,就是研究其他政體參照物。而觀察研究當下的歐盟立憲,其意義正是端在于此。
不同制度之間的競爭,對惡質的制度是惡夢,對優(yōu)質的制度,是天賜良機。沒有對手的挑戰(zhàn),自身的潛能就難以發(fā)揮到極致。自由社會的價值,在于不同制度、以及關于制度的不同思想之間的自由競爭。對性質相近的制度而言,競爭會是雙方都得到改進。競爭構成了一種制約與平衡。競爭是一個有道德含量的詞。因此,競爭并不僅僅是社會達爾文主義式的“狗吃狗”。西方世界的發(fā)達和憲政民主的確立,自其進入文明社會以來多種多樣的政治類型之間彼此競爭與較量,才促進人類政體的演化,避免了王朝循環(huán),使得更為優(yōu)越的、更合乎人性的政體形式能夠脫穎而出。
2001年12月,設在比利時萊肯的歐盟理事會宣布籌備歐洲未來大會(Convention on the Future of Europe),負責起草歐盟憲法。該會議由法國前總統(tǒng)德斯坦任主席,每個成員國議會派兩名議員、政府派一名代表參加,歐洲議會派16名議員,歐洲委員會派兩名代表組成。正在申請加入歐盟的候選國也按同樣的方式派出代表,會議成員總共有105名,同時各方還要準備同樣多的候補代表。從此,歐盟的立憲進程正式啟動,尤其有象征意義的是,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以大洲為單位的立憲。以前的立憲,只是發(fā)生在國家及其成員體的范圍之內。歐盟終于把立憲提高到超國家的層次,這也實質性地擴展了人類的政體競爭的范圍與層次。對西方的政治制度,包括這次對歐洲的政體創(chuàng)新的研究,必將促進中國與世界的制度競爭,加速中國的制度變革。
今天,歐盟開始制定憲法,探索超國家的政體行為,再次為人類提供了一個政體創(chuàng)新和政治制度演化的活典范,是人類在充分尊重人的自治權利、尊重各國的意愿,也就是尊重各國民眾的自愿選擇的基礎上尋找適合自己的統(tǒng)治形式的一次最新的嘗試。研究歐盟立憲對探索中國的政體變革之路不啻是一個難得的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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