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讓這種做法形成制度,形成法律
發(fā)布時間:2020-06-13 來源: 感悟愛情 點擊:
當我這篇博文發(fā)表的時候,時間已經(jīng)進入了2008年5月19日,中國汶川8.0級大地震發(fā)生后的第154小時。早上太陽升起來的時候,在天安門廣場、新華門和全國各地、駐外使領(lǐng)館,五星紅旗將垂下她那莊嚴而又悲傷的頭,為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志哀三天。
這是中國歷史上又一個特殊的日子。昨天,國務院發(fā)布公告,宣布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在此期間,全國和各駐外機構(gòu)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lǐng)館設立吊唁簿。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與此同時,新華社授權(quán)發(fā)布通告,在連續(xù)3天的全國哀悼日期間,暫停奧運火炬?zhèn)鬟f活動。
這將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設立全國哀悼日,以全中國13億人民的名義,向在重大自然災害中遇難的數(shù)萬名同胞志哀。它將會成為體現(xiàn)國家尊重和珍惜和普通公民生命的一個重大標志性事件,標志著中國的執(zhí)政當局和領(lǐng)導層在落實“以人為本”的執(zhí)政道路上又有了新的進步,必將贏得全體國人、全球華人的贊同和支持,得到國際社會的贊揚和尊重。
在中國的歷史上,從來都是“禮不下庶人”。遠不說建國前的幾千年,就是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近60年的歷史中,國旗也都從來是為高層領(lǐng)導離世而降,從來沒有過以全國哀悼日的方式,為在災難中喪生的普通國民的死亡而降半旗志哀。
我國的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理論上,是“現(xiàn)代民主國家”,實行的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禮制,理所應當?shù)募爸撩恳粋公民。雖然我國1990年頒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也有過規(guī)定:“發(fā)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致哀。”但遺憾的是,這項規(guī)定很少有實施過。9年前(1999年)的5月12日(也許是歷史的巧合),為悼念在美國襲擊我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中犧牲的三位烈士,國務院決定,北京天安門、新華門,和全國各地下半旗志哀。這是國家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賦予普通公民享受全國“降旗志哀”的權(quán)利,但原因卻不是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秶旆ā钒l(fā)布10多年來,由于災難造成的普通公民重大傷亡事件幾乎每年都有發(fā)生。1998年夏天長江流域暴發(fā)大洪災,3656名同胞在洪災中遇難;
近年臺風等自然災害頻頻襲擊沿海地區(qū),數(shù)次發(fā)生有數(shù)百人死亡的情況;
今年4月28日,山東境內(nèi)發(fā)生火車相撞事故,70余人死亡數(shù)百人受傷……但當局從來沒有根據(jù)《國旗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確定全國哀悼日,降半旗為死難者志哀。其原因,也許是因為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從來沒有“禮下庶人”這個傳統(tǒng),也許是因為執(zhí)政的高層領(lǐng)導者們頭腦中從來就沒有這個概念……
反觀世界其他各國,包括一些不是那么發(fā)達的沒有實行“民主政治”的國家,卻是早已就此形成了傳統(tǒng)和制度。2002年俄羅斯一架直升機墜毀,死亡人數(shù)100多人,全國降半旗致哀;
2006年8月,俄羅斯一架圖154客機墜毀,169人遇難,俄羅斯全國下半旗哀悼,廣播電視停止播放娛樂節(jié)目一天;
2005年“卡特里娜”颶風在美國造成了巨大的人員損失,全美下半旗哀悼;
2003年7月笑星霍普•鮑勃去世,美國白宮、公共建筑、大使館、軍隊駐地及美國船只都降半旗志哀;
2003年,韓國地鐵發(fā)生重大火災,100多人死亡,韓國全國下半旗致哀;
2002年,莫桑比克火車事故,死亡205人,舉國下半旗致哀3天;
2002年,尼日利亞一架客機墜毀,148人死亡,全國下半旗致哀,哀悼兩天;
2004年海嘯,東南亞各國甚至歐洲各國都下半旗致哀;
在2005年海嘯一周年的時候,許多國家又下半旗表示追思。類似事例,不勝枚舉。
就在中國政府還沒有發(fā)布全國哀悼日決定的時候,三天前,南美大國----秘魯共和國政府于5月16日頒布最高政令,宣布5月19日為全國哀悼日,為中國汶川地震遇難者致哀。這是秘魯共和國第一次為外國遇難者宣布全國哀悼日,全國所有政府機構(gòu)、軍事設施、警察機關(guān),以及所有秘魯在國外的外交機構(gòu)都將降半旗。這不能不讓作為中國人的我,和許多國人一樣,在感謝秘魯政府的同時,為自己國家的政府感到些許尷尬。就在這時候,國務院發(fā)布了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的公告。還好,同樣是19日,還不算太遲,還沒有在國際社會面前丟了國人、華人的面子。
中國第一個為普通老百姓的重大傷亡設立的全國哀悼日到來了。在向汶川死難同胞表達哀思的同時,我還想建議當局,把這種做法常態(tài)化,形成制度,形成法律,形成全國民眾的共識。
1944年9月,毛澤東在紀念中央警衛(wèi)團的一個普通戰(zhàn)士張思德時就說過,“今后我們的隊伍里,不管死了誰,不管是炊事員,是戰(zhàn)士,只要他是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們都要給他送葬,開追悼會。這要成為一個制度。這個方法也要介紹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開個追悼會。用這樣的方法,寄托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民團結(jié)起來!边@段話,有助于我們理解把全國降半旗、設立哀悼日制度化的意義。
第一,國旗是國家主權(quán)和尊嚴的象征。中國既然是民主憲政國家,降半旗為民眾的重大傷亡志哀,宣示了人民是國家主人,國家“以人為本”的政治理念,體現(xiàn)公民在國家中的主人翁的地位;
第二,國旗也是民族精神和凝聚力的載體。以全國人民的名義,建立國家哀悼日制度,降半旗為普通民眾的重大傷亡志哀,表達全國人民的共同哀思,有利于宏揚民族精神,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公民的民族自豪感;
第三,建立全國哀悼日降半旗志哀的制度,也可以向全世界標示中國將更加開放,進一步與世界同步和接軌的發(fā)展趨勢,標示中國走向民主政治的態(tài)度和決心,為中國贏來世界的理解與尊重。
在中國建立“全國哀悼日”制度的時候,我還建議,也應該同時考慮到在國際上其他國家發(fā)生重大災難,發(fā)生重大傷亡的情況。在積極參加國際救援的同時,我們也應啟動這一制度,就像我們的秘魯朋友這次做的那樣。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彰顯中國的大國地位和風度,有利于提高中國的國際形象,也可以有效增進中國和當事國政府及人民間的感情和關(guān)系,我們何樂而不為?!
200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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