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的勞工自救]全球化的爭議 勞工政策
發(fā)布時間:2020-03-16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從勞工自發(fā)抗爭和消極抗爭,再發(fā)展到勞工自我組織起來,華南地區(qū)勞工組織已經成為一種“資源啟動器”,這股力量的壯大對于和諧社會的建設是十分重要的。 改革開放以來,從打破鐵飯碗到拍賣轉制,改革的每一步都意味著國家力量的撤退和工人力量的消彌。附屬于組合主義國家傳統(tǒng)的工會、商會、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也已經不再如從前那樣發(fā)揮保護作用,工人歷史記憶中殘存的主人翁意識也隨著1990年代國企大面積的下崗分流而消失。
而在外來工領域,這個“邊緣群體”從來就沒有在國家保護體制中單獨存在過,所以也無從談起“國家的撤退”,即使是組合主義的工會組織也曾因外來工沒有城市戶口而將其拒之門外。通常,威權主義政體并不鼓勵勞工聯(lián)合,他們更重視意識形態(tài)的宣傳,因而不支持工人自身進行合法抗爭。
中國華南地區(qū)的外來工正在逐漸改變以前分裂和無組織的抗爭特點,并且他們的活動得到了跨國網絡的支持,這也是中國外來工抗爭與以往工人運動的不同之處。盡管這類行動的開展方式在環(huán)境的約束下通常都非常謹慎。
星星之火
自1998年廣州番禺打工族文書服務部成立以來,一場被稱為中國“勞工自救”的運動在華南地區(qū)開始興起,承擔起這場“勞工自救”使命的正是這些外來工組織。在中國外來工分布最為集中的華南地區(qū),外來工的權益長期以來受到極不公正的對待,而罷工、報復老板、自殺等極端事件也是層出不窮,這引起了社會的極度不穩(wěn)定。外來工組織面向廣大外來工提供法律咨詢、法律宣傳、職業(yè)健康宣傳、文化教育培訓等服務,這些組織的活動有效地化解了勞資沖突,為勞工伸張正義,為社會穩(wěn)定作出了有效的努力。
筆者在分析了包括番禺打工族文書服務部,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等十多家華南地區(qū)勞INGO組織的發(fā)展歷史之后,得出如下結論:
從機構發(fā)起人身份來看,這些勞工機構發(fā)起人大多數(shù)來自一線工廠。在外來工這個群體中,他們普遍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學習能力強,而且出外打工多年,相當一部分勞工機構的發(fā)起人或工作人員本身就是工傷患者,與資方和政府的長期交往增長了他們對勞工保護事業(yè)理念的認同。在中國現(xiàn)行法律程序下,一個勞動訴訟案件很難在一年內得到解決,一個勞動訴訟可能把一個工傷工人磨練成一個出色的勞工法律專家。
深圳龍崗一家外來工機構發(fā)起人黃某的工傷訴訟整整打了5年至今還沒有解決;而寶安某勞工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費某工傷訴訟贏了官司卻無法執(zhí)行;又如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的發(fā)起人也是律師出身,長期代理勞工訴訟。
從成立時間來看,除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1998年成立外,大部分機構都是2000年以后建立的,這并不意味著勞工狀況惡化是在2000年之后。自1980年代末民工潮出現(xiàn),外來工這個群體的壯大與中國經濟發(fā)展同步。1990年代后期農產品價格下跌,農民稅負加重,農村經濟衰敗,大量的農民被逼出外謀生,而沿海地區(qū)難以接納如此龐大數(shù)量的勞動力,勞動用工惡性競爭“向下沉淪”。
在此背景下,著名勞工律師周立太的訴訟活動喚醒了外來工的權利意識。周立太律師在珠三角地區(qū)代理的4000多例訴訟案件極大地鼓勵了勞工的信心,也提高了勞工的斗爭意識和團結意識。筆者訪問到至少有3名勞工機構發(fā)起人的工傷訴訟是由周立太律師代理的,在與周立太的交往中他們學到了大量的法律知識,也接觸到一些來自外部的勞工支持機構。
從活動區(qū)域來看,這些機構大多數(shù)分布在深圳(主要是關外)、廣州和東莞,這是因為這些地區(qū)工廠分布最為集中,外來工人口數(shù)量遠遠高過本地戶籍人口。當然勞工機構的發(fā)展也與這一地區(qū)的政府部門對勞工組織相對開明有關,許多勞工組織甚至沒有注冊,隨時可能被政府部門取締,但他們與政府能夠平安相處。
然而勞工組織很少與政府一起開展工作,盡管有一些觀察人士希望勞工機構能與政府一起來合作做事,但無論政府還是勞工機構都表示這種合作很難進行。勞工組織的非法身份使得政府不愿合作或有顧慮;而勞工組織也認識到,雖然政府有相當多的資源可以共享,可他們認為雙方的工作理念有沖突很難合作。
在調研中我們也了解很多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勞工的悲慘處境表示同情,認識到政府的管理體制對勞工非常不公正,但很少有人愿意來打破這種體制。大部分勞工組織對自己的活動特別是經費來源表現(xiàn)得非常謹慎,他們做事的方式也很低調。
從注冊方式來看,因為中國法對NGO的管理十分嚴格,特別是注冊登記方面限制得非常嚴厲。勞工機構想以公開的勞工服務或勞工自我組織等名義注冊基本上不可能。一家勞工機構的發(fā)起者說:“我們先去找工會合作,工會說這種事他們是堅決不支持的,因為中國有工會組織。后來我們申請去旁聽市人大會議,市長也知道我們的機構。我們再去找民政局,滿以為這下肯定能批下來,沒想到民政局的工作^員說這事絕對不能批,誰批誰就要下臺的。”
目前,這些勞工機構大部分是以個體工商戶注冊的,有一些根本就沒有注冊,政府部門也都知道他們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稅務部門基本不來找他們,因為他們壓根就沒有過收入。在為工人維權時也經常與政府職能部門有來往,基本上是彼此相安無事。
有個別勞工機構是以公司注冊的,但需要比較多的注冊資金,許多勞工機構拿不出這筆錢。而且以公司注冊本身與勞工機構的活動宗旨不一樣,勞工機構是非營利的,以公司注冊可能會給他們的對外活動帶來一些不利影響,也不利于他們對外擴展自己的形象。
從活動方式和活動范圍來看,勞工組織從事的工作主要是法律咨詢、訴訟代理(公民代理)、職業(yè)安全教育和宣傳、文化活動、圖書服務等。勞工機構的活動具有相當大的同質性。一些勞工機構從事一些專門性的服務項目,如安康職業(yè)安全服務部專門為外來工提供職業(yè)安全教育和宣傳;也有一些機構是針對外來工中的特定群體,如深圳的女工關懷組織就以女工服務為主;有的勞工機構不是直接面對勞工維權,而把工作重點放在勞工權利的長遠建設,如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以社區(qū)教育為主,通過提升外來工的文化和技術能力,來幫助外來工適應城市生活,通過發(fā)布自己的勞工研究成果來對外宣傳勞工保護事業(yè),向海內外發(fā)出呼聲,做勞工的代言人,他們出版了多部專著和多份報告書。
機構化和制度化
通過華南地區(qū)外來工組織的興起和發(fā)展這一現(xiàn)象可以看出,勞工保護運動開始朝著制度化和機構化方向發(fā)展,這一發(fā)展過程是與跨國網絡的支持分不開的。
要說明這一現(xiàn)象必須把握兩個關鍵因素,其一是華南地區(qū)的外來工這一群體自產生以來就沒有一個制度化的組織可以代表它,因為外來勞工是自1978年開放以來產生的新事物;其二是盡管中國經濟發(fā)展取得突 飛猛進的成績,但政治體制和民主改革仍然滯后,所謂“全球結社”受到高度控制,國家的政治治理仍然沿襲統(tǒng)合主義路線。在勞工權利保護領域,國家依然希望繼續(xù)扮演父愛主義角色,同時,國家統(tǒng)合主義也希望通過繼續(xù)強化工會、商會、黨委、共青團等角色來保障體制內勞工的勞動權利,即使發(fā)生了勞資沖突,這些準國家機器能夠迅速地運轉起來。
華南地區(qū)的外來工組織在培育勞工權利意識、提升勞工組織動員能力和適應城市生活能力方面起著重要作用。這些勞工組織在短短的幾年內就呈星火?原之勢迅速地擴展,機構自身的力量也在不斷地壯大,活動范圍不斷擴大,活動方式越來越豐富,經費和項目也越來越多。不少勞工機構的負責人告訴筆者:“以前不知道如何申請項目,最發(fā)愁的是沒有經費做項目,有時候工資也發(fā)不出來,現(xiàn)在經費比較容易申請了,但對如何做新項目感到有壓力!
勞工組織介入勞權保護領域也越來越深入。在最近的幾起糾紛事件中,勞工組織開始進入現(xiàn)場,幫助工人理性維權,他們的行動逐漸得到政府默認或許可。在2006年的某市認大會議期間,幾家勞工機構聯(lián)合發(fā)起要求當?shù)厝舜蟛块T修改關于勞動仲裁收費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他們先是在街區(qū)向外來工征求萬人簽名,然后積極與人大代表聯(lián)系,這些也說明勞工組織開始嘗試在體制內發(fā)出自己的聲音。
華南地區(qū)的勞工組織逐漸向機構化和制度化轉變,這對勞工保護來說是一種彌足珍貴的進步。西方社會運動中的“資源動員”理論十分重視動員的“組織能力”和“組織要素”,這些逐漸浮出水面的有組織的勞工機構的動員能力比那些分散的、隱蔽的組織如黑社會組織、老鄉(xiāng)會等效率要高,而且負面影響小。它們與政府的關系也相對融洽,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他們也是政府的一個好助手。在對NGO的觀察中,有些學者已經注意到NGO的個人英雄主義和科層化等在組織發(fā)展中的負面作用,也注意到一些NGO機構存在的諸如財務不透明、管理方式落后等問題。而這正是因為NGO組織的“機構化”和“制度化”不足造成的。
政府對勞工組織的寬容,給予他們較多的生存空間的一個重要意義在于它可以幫助勞工組織提高自主性,從而避免把它推向“政治化”組織一邊。政治化的勞工運動在中國如果運轉起來,可能會對這些已有的勞工組織形成致命的打擊,但是如果勞TNGO的組織資源和活動內容、經費等總是受到干擾,必定給政治化的勞工運動組織提供進入機會,這也是政府十分警惕的。因此,勞工組織的機構化和制度化、自主化可以使自己避免成為政治斗爭或意識形態(tài)的“附屬品”或工具。
跨國網絡的作用
從華南地區(qū)10多家勞工組織的經費來源來看,大部分勞工機構都得到了跨國網絡的經費支持,包括周立太的司法訴訟也得到了這些機構的大力支持。相比于國內其他性質的NG0組織來說,勞工組織要獲得外部支持比較困難。只有個別幾家機構采取會員制,依靠會員會費生存,但是據(jù)我們的觀察,這種沒有外部支持的會員制機構開展活動十分艱難,而且抗風險能力很弱。有一家勞工機構的發(fā)起人受制于經費短缺不得不由專職改為兼職,打工賺得一些錢又離廠做勞工宣傳。依靠會員會費發(fā)展的問題在于會費低和會員流動性太強。
可以說,沒有跨國網絡的經費支持,沒有跨國網絡的工作理念啟蒙,國內勞工組織至少現(xiàn)階段來說是難以維持下去的?鐕W絡的來歷也較復雜,如凱克所言,既有工具性網絡如跨國公司,也有共同的事業(yè)或共同的道德觀如國際勞工組織、社會責任國際等,也有國外政府如美國國務院?鐕W絡提供的物質資助可以保證勞工組織的活動不受其他力量的干擾,最為重要的是跨國網絡還帶給勞工組織的一些重要的價值觀。
“我們是小機構,沒有什么名氣,他們不看名氣,只要你的機構是實實在在做事就行!
“老外的錢算得很精,買油的錢不能買醬,跟他們合作做項目也讓我們學到很多東西!
“跟老外合作讓人放心,他們不會給你挑什么毛病,只要認真做好事就行,我申請他們的項目時,他們只來過一次!
但跨國網絡的活動也有受到質疑的一面。華南地區(qū)的勞工組織普遍反映,與其他類型的環(huán)保、艾滋病等相比,他們想申請項目和經費還是比較困難,渠道也還有限,有些跨國網絡甚至明確表示不支持涉及人權或勞權等所謂敏感議題的項目,這與跨國網絡的道德價值觀似乎不符,當然不同的跨國網絡都有自己的使命或理念,但如果跨國網絡把勞工保護問題看成一種純意識形態(tài)或政治問題而拒絕對其進行幫助就未免太謹慎。
另一方面,對于眾多的勞工組織來說,幾乎毫無例外地依靠外來援助,這既反映了中國社會公益捐助和公共精神的不足,也向這些勞工組織發(fā)出了警鐘。長期依賴單一的資金來源,不僅不利于組織的發(fā)展,也可能帶來其他的負面作用,它可能暫時掩蓋資金短缺問題,也可能影響工作的獨立性。
有些機構為了申請到經費做項目,不得不迎合資助方的要求,中國的勞工組織如果想做事就必須慎之又慎。廣州一家勞工機構就向筆者抱怨說:“如果他們(境外基金會)一定要我按照他們的理念來做項目,我真的感到無奈,我有自己的想法,但他們不支持我!庇械目鐕W絡連經費審核都不作要求,這引起了勞工組織的警惕:“他們不來審核財務,連我們都感到無法理解,其實我們是希望他們來的,我們是很正規(guī)的機構,而且我們希望把財務工作做得扎實些,以后我們可以有經驗去爭取其他項目!
跨國網絡的這些行為可能有其他的考量,放松審核可能會有利于勞工機構做項目,但從長遠來說是不利于勞工機構的穩(wěn)健發(fā)展的。
受跨國網絡的影響,華南地區(qū)勞工組織在活動內容、項目安排等領域已經表現(xiàn)出高度的同質化,有些勞工組織的服務項目和操作模式及資金來源十分相似,這也會影響國內勞工運動的發(fā)展,一些機構開始探索如何真正實現(xiàn)本土化,這是一種可喜的努力。
從勞工自發(fā)抗爭和消極抗爭,再發(fā)展到勞工自我組織起來,在跨國網絡的支持下,華南地區(qū)勞工組織已經成為一種“資源啟動器”,吸引一批學者、律師、媒體、志愿者以及各種各樣的基金會等力量。有理由相信,這股力量的壯大對于和諧社會的建設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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