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定東:俄羅斯社會轉型的歷史動態(tài)軌跡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內容摘要:千年以來,俄羅斯的社會發(fā)展經歷了六次重要的社會轉型,文章以國家定位、治理體制和社會結構三者的關系為主線通過梳理和對比分析,認為俄羅斯社會轉型的歷史軌跡表現在:第一,治理體制與社會結構之間一直存在著無法彌補的張力。因此其社會轉型具有“突變”性;
第二,社會發(fā)展道路上存在著“西化”與“東方化”的矛盾。這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治理體制的“東方化”和現代化實現路徑的“西化”矛盾,二是文化的“西化”與社會結構的“東方化”矛盾,因此其社會轉型存在著“西化”與“東方化”搖擺不定性特征。第三,在國家定位上存在著帝國意識膨脹與自身實力欠缺的沖突。也就是通過國家資源的壟斷而導致的形式上的強大缺乏社會后勁的支持,因此其社會轉型存在著間斷性與跳躍性共存的特征。
關鍵詞:俄羅斯 社會轉型 歷史動態(tài)軌跡
任何一種類型的社會都有自己獨特的發(fā)展模式和一定的歷史變遷軌跡。社會轉型作為社會發(fā)展模式的重要形成和突變形式,既是一個社會歷史變遷的重要階段,又是解釋一個社會現狀與未來的重要分析路徑。目前學界對“社會轉型”的研究體現出三種不同的取向,即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社會結構和國家的自身定位分析范式。這三種不同的研究視角又立足于各自對“社會轉型”概念界定的不同認識。[1]在本文的分析中,社會轉型其實就是一種“質向突破”,是總體性社會變遷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一般而言,社會轉型具有二種實現的形式:一是以階級斗爭為中軸的社會轉型;
一是以理性化的現代化過程為中軸的社會轉型。二者既有明顯的差異,又有相同之處。其共同點可以歸納為四個方面,即,第一,都是發(fā)軔于社會變遷過程中且具有世界性的歷史客觀態(tài)勢;
第二,都是社會結構、治理體制的全方位新舊變革;
第三,轉型的結果都將具有導致改變歷史進程方向的社會變動;
第四,它們都是具有特殊內容的社會變革。二者的區(qū)別是,以階級斗爭為中軸的社會轉型是階級社會實現社會形態(tài)轉變的重要形式,它主要通過階級意識的覺醒并通過政治集團或黨派斗爭的實踐來改變原有社會政權的性質;
理性化為中軸的社會轉型主要通過科技理性的力量和“精英”合理化決策導向,在不改變原社會形態(tài)的范圍內實行有計劃、有步驟、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雙重結合的社會結構系統(tǒng)的轉換[2]。20世紀50年代以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世界范圍內理性化為中軸的社會轉型占據了主流。其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突變模式和漸進模式。
社會轉型研究是社會學學科研究的重要領域,而其中對俄羅斯的社會轉型研究又當是重中之重。對俄羅斯的社會轉型研究于中國學術界理論研究的意義不僅體現在它可為中國社會發(fā)展提供比較和借鑒,從而為總結中國社會轉型經驗準備良好的腳本,更重要的是它凸顯了社會發(fā)展的另一種模式,為豐富發(fā)展社會學的理論提供了極好的個案。眾所周知,在歷史的長河中,俄羅斯的社會發(fā)展史上有六次重要的社會轉型,這六次轉型有何異同?有無一定的歷史規(guī)律可尋?何以理解當代俄羅斯社會?俄羅斯社會轉型屬于何種類型等等是展開俄羅斯社會轉型研究必須明確的問題,本文的分析也力圖在歷史的長時段中以國家定位、治理體制和社會結構三者的關系為主線對此做出一定的概括和檢視。本文的研究方法是立足文獻基礎上的“理想類型”解釋。
一 劍指一統(tǒng):羅斯受洗的歷史地位
俄羅斯是千年古國。在遠古水草茂盛的伏爾加河流域孕育了俄羅斯民族。其祖先斯拉夫人從公元6世紀起開始分化為東、南、西三部,東斯拉夫人居住在德涅斯特和第聶伯河兩河的下游之間和直至黑海沿岸以及更東的地區(qū),從事農業(yè)、畜牧業(yè)和漁獵經濟,它是俄羅斯民族的原體。羅斯國家形成于882年,由當時的諾夫哥羅德王公奧列格完成,他沿德涅伯河南下征服基輔和鄰近各公國,以基輔為中心,統(tǒng)治著德涅伯河到伊耳緬之間的土地,號稱“羅斯大公”,當時的公國也稱為“基輔羅斯”;o羅斯團結了東斯拉夫及非斯拉夫的若干部落,逐漸強大,這些部落在政治上的聯合促成了他們在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整合;o羅斯存在了300余年(9-12世紀),這個時期最重要的是奠定和形成了影響俄羅斯社會發(fā)展的全俄思想即接受了基督文化。
公元988年,當時的大公弗拉基米爾一世作出了重大的歷史性抉擇,定希臘正教為國教。此舉的歷史意義是奠定了俄羅斯歷史上第一次全面社會轉型的思想基礎。當然此舉也絕非偶然。第一,從當時的社會結構看,到公元8世紀,東斯拉夫人的社會經濟生活已經取得了比較迅速的發(fā)展,促進了氏族公社的瓦解,形成了以地域關系為基礎的農村公社。同時隨著私有財產的出現和商業(yè)的發(fā)展,其社會結構呈現出大公、部落酋長和武士及普通村社成員的垂直體系[3],以基輔王公為首的軍人階層領導著全國的商業(yè)活動并創(chuàng)建了商業(yè)軍事制度。這種結構為全俄思想的誕生奠定了制度基礎;
第二,從地理上看。羅斯地處東西方的要沖,各種文明對它的影響使之精神生活和文化選擇在歷史上引發(fā)了多次危機。雖然在地理上與西歐接近,但對東斯拉夫各部落而言,思想和人員上的交往主要集中在北方和南方,即沿著東歐平原的各條河流進行。沿著這條路,基督教從南方,從拜占庭開始滲透到羅斯,這種現象早在弗拉基米爾一世奉它為國教之前就有[4]。由于羅斯和拜占庭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頻繁交流,基督教以拜占庭的形式傳入羅斯,在多神教的勢力范圍中奪取了一席之地;
第三,從當時的政治軍事情況看。980年,弗拉基米爾繼任大公,他是俄國歷史上第一個強有力的統(tǒng)治者,他繼任后對外不斷擴大羅斯的版圖,對內平定叛亂,因而十分需求統(tǒng)治羅斯的全民思想。而在978年,拜占庭帝國發(fā)生內亂,多瑙河流域的保加利亞人乘機向其發(fā)動了進攻,當時的拜占庭皇帝被迫向弗拉基米爾大公求助,雙方簽定了盟約:弗拉基米爾大公及其全體臣民接受基督教的洗禮,同時拜占庭皇帝將其公主安娜嫁給弗拉基米爾;
第四,從羅斯民族的宗教心理看。有學者認為,俄羅斯人慣用的形象地和象征地感悟世界的方法、他們的極端主義以及他們試圖憑借一時爆發(fā)的意志力達到絕對真理的追求在拜占庭式的基督教里找到了舒適的溫床[5]。這不無道理。
上述四點構成了羅斯受洗的宏觀背景。988年,弗拉基米爾大公和安娜公主正式成親并且接受了希臘正教的洗禮。弗拉基米爾回到基輔后,特下詔書曉諭全國接受希臘神父的洗禮。從而從思想上完成了俄羅斯歷史上的第一次社會轉型,其歷史地位表現在:第一,形成了統(tǒng)一的全俄思想。因為基督教只信奉一個神,即基督耶酥,與早期東斯拉夫人的多神教相比,是社會發(fā)展和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
第二,強化了民族意識。拜占庭帝國的光輝時刻招引著俄羅斯人的奮發(fā)圖強,是9-18世紀俄羅斯人的精神動力和支柱,是俄羅斯人在遭受蒙古人的統(tǒng)治達二個多世紀之后重新崛起的精神紐帶,特別是拜占庭帝國衰落之后,俄羅斯以神圣第三羅馬帝國自居,對于后期俄羅斯帝國意識的形成和其普世性國民性格的形成產生了重要影響;
第三,在社會結構上,形成了新的祭士階層。從此祭士的精神權與大公的世俗權緊密結合使俄羅斯完成了從野蠻社會向文明社會的過渡。于此而言,對西方文化的接受是其社會轉型的開端。
二 中央集權制:擋不住的誘惑
學界在分析當代俄羅斯的社會特質時,集權與專制總被列為其中的一個重要指標。何以為之?因為中央集權制的建立和發(fā)展是俄羅斯歷史上第二次社會轉型的重要標志。在羅斯接受拜占庭文明的光輝洗禮后,由于內外諸多因素的作用至11世紀中期開始,基輔羅斯便走向了逐漸衰落的道路,到12世紀基輔羅斯大公的政權已經名存實亡。至1240年成吉思汗剽悍的蒙古大軍攻陷基輔后,俄羅斯全境遭受異族統(tǒng)治達二個多世紀,一直到15世紀以莫斯科公國為中心的地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為統(tǒng)一的俄羅斯中央集權制的建立奠定了前提條件,而且蒙古人所建立的金帳汗國的治理體制成為新羅斯的典范。
如前所述,在羅斯受洗后,其社會結構發(fā)生了一些變化,經濟差異和法律不平等成為階層劃分的基礎。綜觀15世紀以前的羅斯社會,其社會結構的演變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即憑借武裝力量征服階段、憑借具有立法權的政權建立起來的階段和憑借資本即經濟差異的確立階段。第一階段形成了兩個階層即征服者與被征服者;
第二階段形成了含大公在內的軍政管理者、普通自由民和家奴三個等級的階層;
第三階段則進一步分化為大公在內的特權地主世俗權力階層、祭士精神權力階層、城市自由民、國有農民、地主農民、特權家奴和普通家奴等復雜的階層。特別是第三階段的階層變化和階層權力內涵的變遷為羅斯中央集權制的建立鋪平了道路。如果說11、12世紀羅斯的最高權力屬于整個大公家族,他們共同統(tǒng)治整個羅斯的土地和居民,那么13、14世紀這個掌權的家族分裂為無數具有血緣關系但又彼此獨立的領主,相當于中國的東周分封時代的諸侯國,他們是領地的世襲所有者,但又不能認為是領地社會的世襲統(tǒng)治者。而到了15世紀,莫斯科君主將二者結合起來:他既是全部國家土地的世襲所有者,又是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政治統(tǒng)治者。同時羅斯受洗導致的民族意識的增強使大公膨脹了成為整個民族統(tǒng)一局面的締造者和“全羅斯的沙皇和大公”的責任意識;
另一方面,社會其他階層與君主的關系也發(fā)生了變化。從經濟和社會地位而論,他們已不再產生于私人契約,而產生于共同的法律,也就是應政權單方面的要求使這種關系成為政治性的、強制性的,換句話說,自由民方面由契約規(guī)定的義務變成了國家義務,而領主方面由契約規(guī)定應提供的優(yōu)惠變成了官方有效完成這些任務而提供的資助。這種經濟和政治劃分關系的變化,表明了羅斯治理體制的轉換:即這種變化把每一階層的經濟狀況同他們?yōu)閲曳⻊盏念愋吐撓灯饋,由此形成了一條作為莫斯科公國社會劃分基礎的規(guī)則。
在這種背景下,當時的莫斯科歷代大公都力圖擺脫蒙古金帳汗國的統(tǒng)治,統(tǒng)一整個東斯拉夫部落。1380年頓河之濱庫科科沃決戰(zhàn)的勝利有力推動了羅斯民族自尊心的增強,當時的莫斯科大公季米特里獲取了“頓斯科依”的稱號,金帳汗國封給他的弗拉基米爾大公地位已經成為他自己的“世襲領地”,1462年伊凡三世成為“全俄羅斯國君”,從而使莫斯科大公從諸多大公“并列者的第一人”變成了統(tǒng)一的俄羅斯國家唯一的君主。伊凡三世為了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神圣化,并且能得到歐洲各宮廷的承認,他于1472年娶拜占庭帝國末代皇帝的侄女為妻,于是伊凡三世便自己作為拜占庭帝國皇位的直系繼承人,同時也變成了東正教世界的領袖,他還把拜占庭帝國的雙頭鷹徽號作為俄羅斯帝國的徽號。在兼并其他公國的過程中,建立強大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時機逐漸成熟。
1547年,伊凡四世加冕為沙皇[6]。他是俄羅斯歷史上的首位沙皇,標志著俄中央集權制的初步形成。不過,沙皇制度建立之初,還不能稱為專制君主制度,而是一種等級君主制度。這時期的沙皇雖然在名義上握有立法、行政、司法和軍事指揮上的一切權力,但這種權力實際上很有限。由領主、高級僧侶、普通貴族和工商業(yè)的上層代表所組成的縉紳會議[7]在選舉沙皇、征收新稅、宣戰(zhàn)或媾和等國家事務上擁有決定權,領主杜馬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往往超出咨詢的權限,甚至沙皇對地方的控制也不是直接進行的。針對這種狀況,伊凡四世采取了系列措施予以反擊:對內,他通過“拉達改革”[8]打擊領主勢力,提高封地貴族的政治地位,同時打擊教會勢力;
對外,獲求君士坦丁堡總主教的支持,直至1562年總主教的使節(jié)利用自己的權威將沙皇的權力神圣化并舉行了隆重的禮拜儀式后。至此沙皇的專制主義制度得到了確立。
在此看來,如果說俄第一次社會轉型是以文化變革為先導,那么這次社會轉型則是以制度轉換為中心,西方化的文化與東方化的治理體制相互結合成為俄羅斯社會轉型的獨特模式。
三 歐化與專制:彼得一世的改革
沙皇制的建立是俄羅斯歷史上中央集權制的開端,其社會意義是確立了俄羅斯民族國家的正式形成,完成了俄羅斯歷史上第二次社會轉型,即從分封離散的民族共同體向統(tǒng)一國家的過渡。其歷史地位可以與中國公元前221年秦制的建立相類同。中央集權制的建立于社會結構的最大變化是完成了農民對地主的依附關系,從而在社會的整個層面上形成了以沙皇、王公貴族、武士教會勢力為代表的地主階層和以自由民、農奴等為主要組成部分的納稅農階層。地主與農民的關系是當時社會結構的二極。
前有所述,羅斯受洗后經濟差異和法律不平等是階層劃分的主要依據。(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當時作為相對原始的農業(yè)社會的基礎結構,羅斯的農村公社尚未在封建制的發(fā)展中按照經濟規(guī)律蛻化為私有財產形態(tài)的領主農奴制,可是已經在國家的法律意志下被政治強權保護下來并被導向專制國家、貴族地主和農村公社三位一體控制農民的國家農奴制的發(fā)展軌跡。到17世紀中葉,這種農奴制日臻完善,成為國家的一種主要制度形態(tài),這時的納稅農階層細化為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即地主農民、宮廷農民、國家農民和教會農民。地主農民,人口占俄國農民的絕大部分,他們沒有人身自由,隨時可被地主轉讓和處罰,地位最為悲慘;
宮廷農民,主要服務于俄國宮廷,除農業(yè)勞動外,還負責皇室日常所需要的手工業(yè)品、食品的加工;
國家農民,一般耕作村社土地,向國家交納賦稅;
教會農民,主要依附于東正教會,在教會和修道院土地上勞動為生,1764年教會土地收歸國有后轉歸經濟院管理,故又稱經濟農民,1786年經濟院取消后與國家農民融合。這四類農民占全俄人口的90%,其余則為所謂的地主階層。
這種金字塔型的社會結構為俄國從等級代表君主制向絕對專制君主制過渡奠定了社會前提。到18世紀初彼得大帝統(tǒng)治時期,這一過渡基本完成,農奴制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fā)展,到18世紀下半葉,西歐各國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fā)展、資產階級民主思想深入人心之時,也正是俄國專制制度和農奴制度的黃金時代。
這個黃金時代的主要創(chuàng)立者當屬彼得一世。1697年彼得在西歐的游訪使其深感到俄羅斯社會的落后,在他看來,俄國的特權貴族們盲目排外,拒絕西方文化,古風舊習又受到教會的保護,窒息了人們奮發(fā)向上、棄舊圖新的首創(chuàng)精神。于是他下決心要徹底改造俄羅斯,其表現形式就是對俄羅斯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全方位的“彼得一世改革”[9]。軍事方面主要是建立了正規(guī)的陸軍和海軍,頒布了《陸軍條令》和《海軍條令》以及完善了征兵制度;
政治方面主要是進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權制,如對杜馬的改革。前有所述,領主杜馬產生于10世紀的古羅斯時期,當時它是隸屬于大公的最高會議,至彼得一世時它仍然是最高統(tǒng)治機關,取成員基本上由王公、領主充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著沙皇權的發(fā)揮,彼得一世深感不便,便于1698年指定由8個親信組成“近臣辦公廳”,作為領主杜馬的辦事機構,之后又建立參政院直接取代了領主杜馬;
地方行政機構方面,實施省、州、區(qū)三級治理模式,突出了中央政府的治理權威;
宗教方面,彼得一世自任“最高牧首”,削除教會的影響力,同時沒收教會的財產;
在社會發(fā)展方面,大力鼓勵和扶持工商業(yè)的發(fā)展,承認逃亡農奴在工場勞動的權利;
還有仿制西歐改革舊有羅斯習俗并創(chuàng)辦各類文化科技院校等。
彼得一世改革就這樣以強制和野蠻的方式使俄國走上了富國強兵之路。彼得一世改革是俄羅斯社會發(fā)展歷史上的重要轉折點,于社會轉型而言,其意義表現在:第一,帝國意識取代東正教思想成為全俄思想,從此俄國走向了征服與侵略的殖民道路;
第二,專制制度正式確立。沙皇的權力得到無限膨脹,東方中央集權制的治理模式在俄國扎根;
第三,西歐的科技文明在俄國得到傳播和推崇。彼得一世的改革是以追逐西歐的科技文明而開始的,從此也為歐化和東方化之爭埋下了伏筆;
第四,完善了國家治理制度。中央與地方機構的改革使國家意志和國家制度建設成為彼得之后發(fā)展的主流,但西歐的市民社會建設卻在此湮沒,東方的集權制與西歐的科技理性連接成為俄社會轉型的主要特點;
第五,加固了二元社會結構的分離性。
四 農奴制的覆滅:1861年的光輝
正如前文所分析的,10-12世紀羅斯社會分化的依據是個人在國家活動中的政治地位,即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的關系,到了12世紀,經濟標準也成為當時社會分層的重要指標,即經濟差異導致了社會政治地位的差異。而在領主時代,契約所固定的勞績或服務方式以及通過勞績所獲得的利益的種類是階層劃分的主要標準,即血緣的固定化和等級化是社會地位獲得的評判依據,從17世紀起瑣碎的等級開始匯合成以權利相區(qū)別的大階層集團。這種階層劃分的標準變遷是與當時的治理體制相適應的,氏族首領制——沙皇等級代表制——沙皇帝國集權專制構成了階層劃分標準變遷的制度保障,與此相對應,國家主體的地位也發(fā)生了相應的變化,公國——統(tǒng)一的羅斯——民族國家的羅斯——帝國羅斯既是俄羅斯國家形成的歷史軌跡,又成為俄羅斯社會轉型的動態(tài)標志。如此而言,國家、治理體制和社會結構三者相輔相依共同構成了評定俄羅斯社會轉型的標準。
這三個標準同樣適用于對1861年改革和之后的社會轉型評價。通過彼得一世的改革,在俄羅斯帝國意識代替東正教成為全俄思想,在國家治理體制上也完成了從等級君主制向絕對集權專制的過渡,同時在社會結構上逐漸演變成地主與農民的二元對立,而且在19世紀達到了頂峰。為了說明這個演進過程,在此有必要做點歷史交代。在羅斯的領主時代,居住在領主土地上的經營農業(yè)時,大部分要向地主租賃如現成的莊院及莊院建筑設施、耕畜、種子等,農民為此除因向地主租賃土地而承擔普通的土地稅外,還要承擔附加的特殊徭役的義務,所有這些徭役,在農民與地主議定契約時都要加以說明,不過這些徭役都是農民因負債而承擔的普通義務,它們并不使農民失去人身自由,這體現在農民有“出走”的權利,即從這塊土地轉到那塊土地或從這個地主轉到另一個地主的權利,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終止這種依屬關系,只要向地主償還債務即可。但從16世紀開始,農民對地主的這種“自由”契約關系發(fā)生了變化,因為那時起私人世襲田莊制尤其是俸田制得到迅速發(fā)展。在這種土地所有制發(fā)展的同時,對農村勞動力的需求大大增加,地主利用債務關系將農民永久固定在他的土地上的做法越來越普遍,很少有農民能償還地主的債務,反而是在地主的土地上干得越久,欠的債越多。如此以來,農民相對自由的出走權在16世紀末演化為二種形式:其一是給農民以自由,不過這種做法為法律所不容;
其二,是使農民陷入地主的債務中。農民對地主的依附關系被強化。
17世紀后,農民逐漸演變?yōu)檗r奴,因為此時農民與地主的租約中添加了一項條件,即農民按約向地主租用土地并得到地主的資助,但其債務和耕作義務是建立在不中斷這些義務基礎上的依附關系。1646年的登記造冊又使這種依附關系法律化,農民的身份也因此恒定化。彼得一世的改革沒有觸動這種關系,但通過國家義務的統(tǒng)一化即兵役和納稅義務的泛階層化使國家利益把社會的全部力量和手段都置于自己的支配下,完成了國家制度由舊基礎向新基礎的過渡,強化了帝國意識和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形成了嚴重對立的金字塔社會結構。這種僵化的社會結構不僅摧毀了彼得一世吸收西方文明進而實現俄羅斯現代化的初衷,而且使沙皇制的治理體制面臨著信任危機,制約了俄羅斯成為“第三羅馬帝國”[10]神圣理念的實現。
在這種背景下,俄羅斯各階層的開明人士都在反思俄羅斯落后于西方的深層社會根源進而明確提出反對農奴制。1861年3月3日在經過數年的思想醞釀及沙皇、貴族和農民的殘酷博弈后亞歷山大二世親自向匯集在莫斯科中心跑馬廣場的人們宣讀了解放農奴的宣言并頒布了農奴制改革的法令。法令宣布了農民的人身自由,地主再不能將農奴像物品一樣出賣、典押、交換和贈送了,地主也不能禁止農民結婚和干涉他們的家庭生活,農民得到了用自己的名字訂立契約、從事手工業(yè)和商業(yè)、擁有動產和不動產及進行訴訟的權利,農民還取得了脫離農奴地位、成為市民或商人的權利。此項改革對于俄羅斯社會轉型的意義是:第一,在社會結構上打破了地主與農民的二元結構,“平民階層”[11]成為推動社會發(fā)展的主要力量,從而為沙皇制的覆滅和“十月革命”的爆發(fā)奠定了階層和知識力量的積聚;
第二,強化了中央集權的治理體制。改革打破了國家納稅階層的界限,地主的特權遭到削弱,從而為國家權力直接深入到社會最基層鋪平了道路;
第三,從當時的國際背景看,這次改革所體現的其實就是俄羅斯的本土因素在世界普遍現代化進程推動下的無奈變化,是外源性的推動而非自身的突變,因而注定是非徹底的、非自覺的社會轉型。
五 十月革命與蘇聯模式:偉大的實驗
有關十月革命產生的根源、實現的形式以及所具有的區(qū)域及世界范圍內的歷史意義學術界的探討可謂汗牛充棟。從學術的研究視角來看,政治學、經濟學的分析較多,社會學特別是從社會轉型的角度展開分析的略少[12]。十月革命及其產生的蘇聯模式無疑是人類歷史上通過階級斗爭的方式以先進階級的意識取代落后階級形態(tài)的首次最徹底的轉型類型,其歷史地位學術界已經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但就社會轉型本身的研究角度而言,十月革命具有偶然狀態(tài)下的突變特點,它與1949年中國革命的勝利不同,中國革命及其完成的社會轉型是經過28年的艱苦卓絕的流血斗爭獲得的,在斗爭的過程中社會轉型的思想基礎在不停地修正和改變,因此革命勝利后指導社會轉型的思想明確且較為成熟。
從俄羅斯社會發(fā)展的歷史進程看,十月革命及蘇聯模式又是彼得一世以來俄羅斯現代化的繼續(xù),是社會發(fā)展模式的自我改變。從治理體制看,在1547年加冕“沙皇”建立了君主制的國家政權,此后約半個世紀的君主與貴族和臣民的權力斗爭,到1613年建立羅曼諾夫王朝時,形成了過渡性的等級代表君主制國家政權,然后又朝著君主專制的方向發(fā)展,直至18世紀初彼得一世的改革最終確立下來。1861年的改革雖觸動了沙皇專制制度的根基,但由于抵制改革的力量十分強大,改革本意所導向的從封建專制向資本主義現代化的過渡能量在一個兩極化的剛性社會里轉化為破壞穩(wěn)定或導向激進變革的因素。1904—1905年日俄戰(zhàn)爭中俄國的失敗和1905年俄國的革命再次迫使沙皇政權推行改革以求自保,這就是1906年的斯托雷平改革[13],在某種意義上這次改革是1861年改革的延伸,它用暴力和經濟手段比較徹底地破壞了傳統(tǒng)的村社土地制度,加速了農業(y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形成,但從治理體制看,這次改革的保守性相當明顯,鞏固專制統(tǒng)治的主觀動機與經濟改革的客觀效果產生了尖銳的沖突,最終以斯托雷平的遇刺而宣告失敗。在這種背景下,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及沙皇俄國的軍事失利為十月革命的爆發(fā)提供了良好的契機。
十月革命的勝利及其所建立的蘇聯模式于社會轉型的意義體現在二個方面:其一,單一而強制的意識形態(tài)成為其社會發(fā)展的指導思想;
其二,在社會結構上,消除階層間的界限與區(qū)別,實現社會成員的相對平等是其追求的一個主要目標。但從治理體制看,這次社會轉型仍是中央集權制建立以來的繼續(xù),從蘇維埃俄國到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其國家體制建設過程也一直貫穿著外形(聯邦制)和內質(中央集權制)的矛盾,尤其在斯大林主持下建立的蘇聯模式實際上具有與俄羅斯帝國同構的體制特征,而且由于沒有解決好中央與地方分權以縮短權力距離并缺乏權力制衡的框架,同時又使高度中央集權的治理體制和社會結構成為必要。綜觀整個蘇聯時期的發(fā)展歷程,在其發(fā)展理論上無論是列寧的“三個階段論”、斯大林的“社會主義建成論”、赫魯曉夫的“全面建設共產主義”論,還是勃列日涅夫的“發(fā)達社會主義”論、安德羅波夫的發(fā)達社會主義“起點”論和戈爾巴喬夫的“發(fā)展中社會主義”論[14],其中可以貫穿的一條紅線就是對國家本身治理體制的重視而忽視現實生活中活生生的個人。國家主義的蘇聯模式恰如沙皇專制制度是俄羅斯帝國的支柱一樣是當時蘇聯大一統(tǒng)國家賴以存在的制度框架。
與治理體制相關的是國家定位問題和社會結構的塑造過程。在國家定位上,十月革命后蘇維埃俄國及后來的蘇聯經歷了二次演變,其一,十月革命前后當時的布爾什維克飽含著“世界革命”的理想,追尋著國際主義的實現道路;
其二,在這種理想破滅后,帝國政治的邏輯又很自然地在實踐中表現出來,這反映在一方面繼承彼得一世以來的帝國意識,努力對外擴張,另一方面加強對國內的控制,即給予當時加入蘇聯的各加盟共和國名義上或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實際上賦予了聯盟中央的絕對權威。于此而言,蘇聯時期的社會轉型只是規(guī)循了帝國俄羅斯的傳統(tǒng)。但在社會結構上蘇聯時期發(fā)生了明顯變化,即“階層差距”的縮小乃至消滅。從蘇聯70余年的歷史來看,其社會結構經歷了較長時間的調整,其領導人盡管對當時的“階級”結構有諸多不同的理論依據和解釋,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從1936年蘇聯建成社會主義后就已經消滅了資產階級,而后的理論千變萬化都基于這個基本判斷。(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赫魯曉夫聲稱的蘇聯正向無階級社會轉化、勃列日涅夫提出的單一無產階級社會都是如此。事實上蘇聯當時的領導人也在積極采取措施通過縮小收入差距來達到階層間的平等。20世紀30年代,斯大林曾明確宣布蘇聯的剝削階級已經被消滅,其社會成員由三部分組成,即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他們是社會主義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員”,到50年代10%的高收入者與10%的低收入者之間的差距從1946的7.4倍降為1956年的4.4倍,而到80年代他們之間的差距就只有3倍了[15]。理論上階層的單一化與事實上階層間收入差距的縮小確實起到了粉飾太平的作用,也保證了當時蘇聯社會超穩(wěn)定機制的運行,但應看到,當時的蘇聯社會并非處處歌舞升平,它存在著嚴重的權貴階層和利益集團,也正是權貴階層和利益集團的蛻化導致了當時蘇聯社會活力的消失與僵化,最終導致了蘇聯解體和俄羅斯社會的第六次大轉型。
六 市場體制:俄羅斯社會的重新定位
1991年的蘇聯巨變導致俄羅斯的社會轉型步入一個新的發(fā)展軌道。對于20世紀90年代以來俄羅斯社會轉型的類型、根源及歷程學界做了富有成果的研究[16]。雖然本文并非刻意追求創(chuàng)新,但也應看到,學界研究的維度仍有些單一。本文的分析仍將沿著上文的線索即國家定位、治理體制和社會結構的角度進行梳理和歸納。
如前所述,蘇聯社會中權貴階層和利益集團的蛻化導致的社會活力的消失與僵化是蘇聯解體的重要根源,但從社會轉型的實現形式看,這次社會轉型仍具有“突變”的特點。1991年“8.19”事件是這次轉型的直接導火線,之后在短短的數月內蘇聯帝國崩潰了,一個異樣的俄羅斯展示在歷史的舞臺上。從10余年來其社會轉型的歷程和現狀來看,它導致了至少三個層次的“革命”:其一,在國家結構上,蘇聯的解體使前各加盟共和國成為事實上的獨立國家,俄羅斯作為單一聯邦制國家其內部的社會沖突和矛盾明顯化;
其二,在治理體制上,它又完成了兩個轉型即權力轉型和財產所有制的轉型。在權力上完成了從一黨制到多黨制、從黨治國家向名義上的三權分立制的過渡。在財產上完成了從公有制向私有制、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換;
其三,在社會結構上完成了從所謂的無階級社會向構建階梯式社會的過渡,同時貧富差距拉大,社會呈兩極化發(fā)展態(tài)勢。
但同時,我們又可以驚奇地發(fā)現,俄羅斯的這次社會轉型又充分體現了俄羅斯歷史上固有的轉型軌跡,即,轉型路徑的“突變”性、治理體制的個人集權與地方分離主義并行發(fā)展性、社會發(fā)展的間斷性與跳躍性共存以及發(fā)展方向“西化”與“東方化”搖擺不定性等特點。
正如前文所交代的,俄羅斯的專制制度始于16世紀,在其歷史的演變中,它經歷了沙皇專制、黨派專制和總統(tǒng)專制三種類型。其中沙皇制又經歷了等級君主專制和個人集權專制兩個階段,等級君主專制始于1547年伊凡四世沙皇制的建立,終于彼得一世改革前期,這期間縉紳會議起到了調整、約束沙皇權力的作用,與此相適應社會結構也呈現出沙皇、領主、僧侶和平民等共存的階梯式形態(tài);
個人集權專制始于彼得一世,其影響延續(xù)至今,在沙皇制時代它表現為君主權威的絕對化和社會結構的單一化,即地主與農民的關系。黨派專制是蘇聯模式的重要體現形式,表現為一黨專政、黨的領袖權威絕對化,但與沙皇制相比,它打破了血緣統(tǒng)治,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普通民眾的利益和意志。總統(tǒng)專制始于蘇聯后期戈爾巴喬夫的創(chuàng)設,形成于1991年之后葉利欽執(zhí)政時代,在近20年的運行過程中又體現出三種不同的含義,即戈爾巴喬夫時代的集體領導制、葉利欽時代的個人獨權制和2000年后普京的個人魅力時代。三種不同的含義所導致的社會意義是決然不同的,特別是葉利欽時代的個人獨權制導致了社會中間階層的消失和利益集團構成的“寡頭階層”與大量普通民眾所構成的平民階層的嚴重對立。
一般而言,俄羅斯的這次社會轉型大致可分為3個階段,即1985-1990年的孕育階段、1991-1999年的全面私有化階段和2000年以后的初步定型階段。第一階段也稱戈爾巴喬夫執(zhí)政階段。1985年戈爾巴喬夫當選為前蘇共中央總書記,此后他以“公開性”與“新思維”作為前蘇社會轉型的指導綱領,結果使俄羅斯在政治體制上從蘇聯時期那種以一黨執(zhí)政、一黨獨存、黨政融合、議行合一等為特征的傳統(tǒng)政治模式向西方國家那種以總統(tǒng)設置、多黨政治、議會民主、三權分立和自由選舉等為特征的政治模式轉變。在社會層面上實現了俄羅斯從“無階級”到有階級的社會結構轉變。在戈爾巴喬夫執(zhí)政后期,即“激進民主派”改革的前夜,“特權階層”曾利用經濟政策的松動開始私下瓜分國家財產,從此拉開了俄階層分化的序幕。其階層分化的一個重要標志是俄新貴族階層的形成與蛻化,在當時由一批官僚、掌權者構成,人數不多,只有二三百萬人但卻擁有大部分的財富,他們占了當時俄羅斯富人集團的80%。[17]第二階段是俄羅斯的全面私有化時期。在此期間,政治上總統(tǒng)與議會兩大權力機關展開了激烈的較量,最后總統(tǒng)獲勝,“蘇維埃體制”宣告徹底終結。經濟上俄政府大力推行國有企業(yè)和地方企業(yè)的私有化。俄羅斯私有化正式開始于1992年,迄今經歷了三個階段,即所謂的“小私有化”、“大私有化”和“個別私有化”階段。綜觀整個90年代俄羅斯的社會轉型,其特點是社會的局部變遷(經濟轉軌)與整體變遷(社會轉型)在方向上具有較大的不一致性。俄羅斯的社會轉型不僅要在經濟體制上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在所有制結構上用私有制取代過去的公有制,而且要在政治體制上從斯大林模式的社會主義走向西方的資本主義。而“休克療法”的經濟轉軌則將原有制度的信息存量全部摧毀,原有的社會整合機制在激進的變革中也消耗待盡,社會分化加速,社會非穩(wěn)定因素劇增,而與此同時新的社會整合機制還未建立起來。特別是嚴重的社會問題仍制約著其社會轉型,如貧困階層的問題,僅1996年低于貧困線收入的人口達53.3%,其中赤貧達20.4%。[18]普京時代是俄羅斯人民和學界都賦予極大期望的一個社會轉型階段。整個90年代社會轉型引起的危機和動蕩消耗了大量的國力資源,經濟嚴重衰退,GDP下降了50%以上,投資減少了80%,居民實際收入下降了43%,實際工資收入下降60%,退休金下降45%。階層劇烈分化和大量貧困群體的存在使社會矛盾和沖突日益彰顯[19]。在這種背景下,俄羅斯民眾的心態(tài)開始趨于一致:人心思定。普京不負眾望通過“削藩”以強化中央集權制、打擊寡頭以穩(wěn)定經濟、鎮(zhèn)壓分離運動以維護國家的統(tǒng)一,在社會層面上最重要的是提出了“社會團結”的社會整合思想以及發(fā)揮了社會保障的安全閥效用,其社會轉型也略見起色和初步定型。
總之,本文通過對俄羅斯千年歷史的追溯和對其六次重大社會轉型的對比分析,大致可以得出這樣幾個結論:第一,治理體制與社會結構之間一直存在著無法彌補的張力。也就是說俄羅斯的集權制沒有有效建構良性的社會結構,其畸形的社會結構也不能支持俄社會的良性發(fā)展,因此其社會轉型具有“突變”性;
第二,社會發(fā)展道路上存在著“西化”與“東方化”的矛盾。這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治理體制的“東方化”和現代化實現路徑的“西化”矛盾,二是文化的“西化”與社會結構的“東方化”矛盾,因此其社會轉型存在著“西化”與“東方化”搖擺不定性特征。第三,在國家定位上存在著帝國意識膨脹與自身實力欠缺的沖突。也就是通過國家資源的壟斷而導致的形式上的強大缺乏社會后勁的支持,因此其社會轉型存在著間斷性與跳躍性共存的特征。
注釋
[1]其實學界至今對“社會轉型”的概念界定還沒有明確的共識,僅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有代表性的就有三種。孫立平教授認為,社會轉型是指社會主義國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過程,社會轉型的研究范圍也特指中國、蘇東等前社會主義國家。見其《社會轉型:發(fā)展社會學的新議題》,《社會學研究》2005年第1期。李培林研究員認為,社會轉型是一種特殊的結構性變動,社會結構是社會轉型研究的中心和突破口。見其《另一只看不見的手:社會結構轉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3—7頁。鄭杭生教授認為,社會轉型與社會現代化是同義語,意指社會從傳統(tǒng)型向現代型的轉換,或者說由傳統(tǒng)性社會向現代性社會轉型的過程。見其《當代中國社會結構和社會關系研究》,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9頁,《中國社會的巨大變化與中國社會學的堅定進展》,《社會學》2004年第12期。不同的界定導致不同的研究取向,但有二點是共同的,一是重點研究社會結構,二是忽視國家定位和治理體制的轉換。
[2]參見張雄,《歷史轉折論》,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4年,第202—203頁。
[3]參見《俄國各階層史》,(俄)B·克柳切夫斯基,商務印書館,1994年,第32—35頁。
[4]9世紀的俄羅斯是歐洲的窮鄉(xiāng)僻壤,而拜占庭的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令基輔羅斯的歷代大公傾慕。此時的東斯拉夫人信仰拜物多神教,在他們的頭腦中萬物皆神、萬物有靈。后來隨著東斯拉夫人各部落的逐漸統(tǒng)一和基輔羅斯國家版圖的不斷擴大,尤其是東斯拉夫人各部落社會的封建生產關系和生產方式的迅速發(fā)展,那種原始的多神教不利于國家的統(tǒng)一和穩(wěn)定。早在奧爾加女大公統(tǒng)治時期,基督教已經進入宮廷。奧爾加女大公親自去過拜占庭的都城——君士坦丁堡?梢詤㈤啞都t色風暴的源起》,張建華著,中國城市出版社,2002年,第5—17頁。
[5](俄)?浦Z姆采夫,《東正教、拜占庭、俄羅斯》,莫斯科,1997年,轉引吳克禮《當代俄羅斯社會與文化》,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23頁。
[6]沙皇一詞源自公元前后古羅馬的最高統(tǒng)治者愷撒,他死后,其繼任者屋大維成了羅馬帝國的第一個皇帝,他也改姓愷撒,屋大維之后的統(tǒng)治者都叫愷撒,這樣愷撒成了皇帝的代名詞。沙皇是中文音譯與意譯的結合。在俄國歷史上,有沙皇稱號的共20人。
[7]縉紳會議出現于伊凡四世時期。1549年2月27日第一次縉紳會議在莫斯科召開,這次會議的中心議題是改革和編撰新法典。伊凡四世當政時,共召開8次縉紳會議,召開的時間分別為1549年、1555—1556年、1564—1565年、1568年、1571年、1575年、1576年和1580年。具體參閱劉新桂,《封建俄國縉紳會議簡析》,《東北亞論壇》,2004年第3期。
[8]“拉達改革”主要有5個方面的內容,即,頒布法典、中央與地方機構改革、宗教改革、軍事改革和稅制改革。通過頒布法典使沙皇法庭獲得司法唯一權;
通過將機構劃分為全國性、地方性和專業(yè)性衙門將領主的權力削弱了,地方權力機關從此納入中央集權的軌道;
通過實行領地制度,使服役貴族緊緊依附于沙皇;
稅制改革主要是取消教會及部分王公不納稅的特權;
宗教改革主要是建立統(tǒng)一的教會,實行了統(tǒng)一的宗教儀式。
[9]關于“彼得一世改革”的內容和評價國內有很多專著和譯本。請參閱卡勞加烏茲,《彼得一世的改革》,商務印書館,1997年;
帕甫連科,《彼得大帝傳》,三聯書店,1983年;
特魯瓦亞《彼得大帝》,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等等。
[10]三個羅馬的理論是東正教為滿足當時的帝國意識需求為世俗權力神圣化而創(chuàng)設的。由當時的東正教莫斯科教區(qū)普斯科夫修道院長老菲洛費提出。該理論認為,第一羅馬(古羅馬帝國)早已沒落,因為它褻瀆神教;
第二羅馬(拜占庭帝國)也已滅亡,因為它與天主教同流合污;
第三羅馬(俄羅斯帝國)將是未來正教的中心,莫斯科大公就是正教世界的領袖。這個理論宣揚君權之上、皇權神授,是之后數百年來俄羅斯專制集權的理論依據。
[11]“平民”這一概念在俄羅斯確立于18世紀末,它包括下層的廷臣、退伍軍人和文官等。19世紀前幾十年,“平民”的成員由于神職人員、市民出身的人和商人子弟的加入而改變!捌矫瘛睕]有權利擁有土地,沒有權利從事貿易和手工業(yè),這一切為平民知識分子營造了有利條件。而在19世紀50年代后,平民知識分子這個概念轉變成為一種社會運動,不僅平民知識分子,而且鄉(xiāng)村神職人員、小商人、農民和破落的貴族也投入過來,點燃了摧毀沙皇制的熊熊烈火。
[12]如布萊克,《日本與俄羅斯的現代化——一份進行比較的研究報告》,商務印書館,1984年;
米格拉尼揚,《俄羅斯現代化之路——為何如此曲折》,徐葵等譯,新華出版社,2002年;
曹維安,《俄國史新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等等。
[13]有學者認為,斯托雷平改革是俄羅斯社會普世性取向與特殊性路徑的沖突結果,是俄羅斯力圖以德意志方式換求自身危機的最后一次嘗試。見王云龍,《現代化的特殊性道路——沙皇俄國最后60年社會轉型歷程解析》,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233頁。
[14]有關這幾個發(fā)展理論的具體描述可以參閱柳光青主編,《轉變中的蘇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1—82頁,(俄)米格拉尼揚,《俄羅斯現代化與公民社會》,徐葵等譯,新華出版社,2003年,第3—96頁。
[15]海運,《葉利欽時代的俄羅斯:政治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55頁。
[16]具體參閱(俄)科薩爾斯等著,《俄羅斯:轉型時期的經濟與社會》,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
(俄)格拉濟耶夫,《俄羅斯改革的悲劇與出路》,經濟管理出版社,2003年;
(俄)科金,《風雨兼程:俄羅斯轉型啟示錄》,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等等。
[17] 俄羅斯科學院哲學所副所長侯賽因諾夫認為,蘇聯解體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西方國家起了巨大作用,表現在西方物質文明的誘惑和西方意識形態(tài)及價值觀的滲透,二是蘇聯新貴族階級的腐朽和蛻化。這與B·索格林、C·卡拉加諾夫的觀點有些相似。詳細見列·奧爾連科,《共產黨人在馬克思主義與市場問題上的分歧》,載(俄)《對話》,2001年第3期。
[18] M·H·魯特凱維奇,《俄羅斯社會的社會分化過程》,(俄)《社會學研究》,1998年第6期。
[19] 普京,《千年之交的俄羅斯》,(俄)《獨立報》,1999.12.30
趙定東,男,沈陽師范大學“東北社會轉型研究中心”研究員,沈陽師范大學社會學系教師,吉林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生(中國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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