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加班及報酬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07-31 來源: 心得體會 點擊:
教師加班及報酬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學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壓縮經(jīng)費開支,對 校內加班做如下規(guī)定:
1.各處室教職員工應充分利用上班時間抓緊工作,提高效率, 一般情況下,不再安排加班,確屬工作需要,安排加班須從嚴掌握。
2.加班后應盡可能安排倒休(在當月內倒休),不能倒休的可付 加班費,加班半日付加班費 10 元,加班 1 日付加班費 20 元。
3.各處室加班要填寫“加班審請單”,每月累計加班 3 日由主管 主任審批.累計 6 日由主管校長審批,超過 6 日由校長審批。
4.寒暑假加班.各處室要提前報計劃.經(jīng)主管領導審批,干部 加班由校長審批。不經(jīng)批準.自行加班,學校不給報酬。
此規(guī)定經(jīng)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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